招聘政策
打好政策“组合拳” 构筑人才“汇聚体”
—解读《西宁大学筹建阶段人才引进专项措施(暂行)》
为进一步推进西宁大学筹建阶段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教育强省战略,6月20日,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人才办印发《西宁大学筹建阶段人才引进专项措施(暂行)》(以下简称《专项措施》)《西宁大学筹建阶段人才工作方案》,与《关于支持西宁大学筹建阶段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共同构成西宁大学筹建阶段“一主两辅”人才工作制度体系。
一、问:西宁大学是一所怎样的大学?
答:西宁大学是报请教育部同意,青海省政府正在筹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应用研究型理工类大学。学校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校园用地面积1641.48亩,近期规划校园建筑总面积34万平方米,计划力争2024年实现首次招生。学校规划设置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6个学科门类21个专业类的38个本科专业,重点建设9个研究生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筹建阶段,依托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开展学院、研究平台和学科专业孵化工作。
二、问:人才引进有哪些方式?
答:在引进方式上,根据西宁大学学科设置和师资队伍建设需求,采取直接引进和柔性引进相结合的办法。直接引进通过公开招录,面向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教师;柔性引进通过兼职服务、“候鸟式”聘任、项目合作、联合攻关等方式引进。
三、问:引进人才有哪些条件?
答:根据《专项措施》,西宁大学筹建阶段高层次人才分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四个类型。
引进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两个方面。基本条件为:具备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治学严谨,热爱青海、热心教育事业。与原服务单位无聘用合同纠纷,无失信行为记录。具体条件为:
1.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具有国际顶尖水平,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青海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国内外一流人才,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2.杰出人才:研究方向处于科学技术发展前沿领域,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展和一定影响力,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破性标志性成果的人才,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3.领军人才:研究方向处于学科发展前沿领域,具有宽广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较高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能够组建、带领团队高效开展教学改革和科技创新的人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4.拔尖人才:具有较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创新性研究构想,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一定的创新性成果,有志于潜心教学及研究工作的人才。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四、问:引进人才可享受哪些政策待遇?
答:(一)根据《专项措施》,西宁大学筹建阶段直接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柔性引进人才以西宁大学教师身份开展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承担科技创新项目并取得创新成果。
(二)西宁大学筹建阶段引进人才列入青海省“昆仑英才”行动计划予以特殊支持,在青海省“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年度指标的基础上,增设西宁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计划。推荐申报、认定后获得相应层次人才称号。
(三)直接引进人才待遇实行分类标准,具体为:
1.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原则,根据协议和具体情况,确定薪酬、住房、科研启动经费、配备学术助手、国内外交流等方面待遇。
2.杰出人才:享受学校在职在编职工正常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以下待遇:提供120-150平方米住房一套(含装修),期满考核合格,住房产权归其所有;或安家费180万元(首次发放40%,中期考核合格发放30%,期满考核合格发放30%,下同)。专项科研经费800万元(5年内按需分批拨付,纳入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下同)。科研平台建设经费1500万元(5年内结合学科专业建设按需分批拨付,根据相关规定,按照评审通过的创新团队建设发展计划使用,下同)。首聘期年薪100万元。
3.领军人才:享受学校在职在编职工正常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以下待遇:提供90-100平方米住房一套(含装修),期满考核合格,住房产权归其所有;或安家费100-130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专项科研经费4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提供专项科研经费200万元。科研平台建设经费800万元。首聘期年薪30-70万元。
4.拔尖人才:享受学校在职在编职工正常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以下待遇,其中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安家费50-80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专项科研经费2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提供专项科研经费100万元。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聘任岗位时予以倾斜,并按聘任的岗位执行工资待遇;无高级职称的,按学校所在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享受工资待遇。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安家费10-40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专项科研经费1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提供专项科研经费5万元。按学校所在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享受工资待遇。
(四)柔性引进人才待遇标准为:按协议所明确的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协商年工作津贴,杰出人才不少于15万元;领军人才不少于10万元;拔尖人才不少于5万元。在校工作期间,按每月50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
五、问:引进人才安家费、首聘期年薪如何核定?
答:根据《专项措施》,提供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住房一套(含装修)或安家费、首聘期年薪。需要注意:一是住房或安家费不能同时享受,只能择其一享受;二是住房或安家费、首聘期年薪依据引进人才的学科专业背景、学术业绩水平和目标任务等综合评定。
根据《专项措施》,提供拔尖人才安家费,具体标准依据学科专业急需紧缺程度确定。
六、问:引进人才还有哪些服务保障?
答:按照《青海省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暂行办法》《青海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协调解决直接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子女入学。直接引进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和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分层分类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专家范围,优先安排休假疗养,提供就医绿色通道。
七、问:引进人才如何管理?
答:(一)直接引进人才须按规定与学校建立人事关系,根据学科专业不同,西宁大学筹建阶段分别由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三所孵化高校与引进人才签订书面聘用合同。直接引进人才首聘期为5-7年,学校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实行目标管理,进行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
(二)柔性引进人才须与学校签订服务期协议,协议期为3-5年,每年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或完成相当的工作任务。考核按协议规定执行。
(三)根据筹建工作进程,各孵化高校适时将孵化学院所聘人员及组织人事关系划转移交西宁大学管理。